「擁有」某物,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將一些東西變成我所擁有的(我的),又是什麼意思呢?

如果你站在紐約的街頭,指著一座摩天大樓說:「那棟樓是我的,我擁有它。」你不是非常有錢,就是你有妄想症,要不就是騙子。

無論如何,你是在述說一個故事,在這個故事中,「我」這個念相和「大樓」這個念相合而為一了。這就是所有權的心理概念運作的方式。

如果大家認同你的故事,你會有一個簽署的文件來證明他們的認可:你是很有錢的。

如果沒有人同意你說的故事,他們會送你去看精神科醫師:你不是有妄想症,就是有強迫說謊的傾向。

在這裡,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無論人們同意與否,你要辨識出:這個故事和組成這個故事的念相與你是誰完全無關。

即使人們同意這個故事,最終它還是一個幻相。

很多人一直到了死亡迫在眉睫、外在的事物開始瓦解時,才瞭解到:沒有任何事物和「他們是誰」的本質有關。

當死亡臨近時,這整個「所有權」的概念終究顯得完全沒有意義了。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們也瞭解到,他們終其一生都在尋找一個更完整的自我感,

但是他們真正在尋找的本體,其實一直都在那裡,只是大部分時間都因為他們對事物的認同(其實最終就是他們對心智的認同)而被掩蓋了。

「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耶穌說,「天國將是他們的。」「靈裡貧窮」是什麼意思?沒有內在的負累,沒有認同。不認同於任何事物,

也不認同於任何讓他們有自我感的心理概念。

「天國」又是什麼呢?就是當你放下認同而成為「靈裡貧窮」的人時,你會有的那個簡單但是深遠的本體的喜悅。

這就是為什麼在西方和東方,棄絕所有世俗的財產,一直都是一個古老的靈修傳統。然而,棄絕財產並不能自然而然地將你從小我中解脫出來。

小我會試圖借由認同於其他事物,而維持它的生存。比方說,它可能會認同於這樣的一個心理形象:我超越了對物質世界所有的興趣,

所以我比其他人更為優越,而且更有靈性。有些人雖然棄絕了所有俗世的財產,但他的小我卻比一些百萬富翁還大。如果你拿走了一種認同,

小我很快地會找到另外一種。小我基本上不在意它認同的到底是什麼,只要有個身份就可以了。反消費主義或是反對私人財產制也不過是另一種念相,

另一種心理的立場,可以用來取代對財產的認同。經由這些念相,你可以視自己是「對的」而其他人是「錯的」。

我們接下來就會探討到,「讓你自己對而其他人錯」是小我主要的一個心智模式,也是無意識的一個重要形式。

換句話說,小我的內容可以改變,但是讓小我存活下來的心智結構卻永遠不會改變

有一個無意識的假設是:經由擁有權的幻相而認同於某一物件——那個外在看起來堅實而永續存在的物質性的實體,會賦予你同樣堅實而永續的自我感。

這最適用於建築物,尤其是土地,因為土地是你認為唯一可以擁有而不會被摧毀的。擁有某個物件這個概念的荒謬性在土地上尤其明顯。

當年白人入侵的時候,北美的土著們覺得「擁有土地」這個概念完全不可理解。

所以當歐洲人讓他們簽署幾張紙,使他們喪失了土地的時候,對他們來說也是同樣地不可理解。他們覺得他們是屬於土地的,但土地不屬於他們。

小我通常是把「擁有」等同於「存在」(being):我擁有,所以我存在(Ihave,thereforeIam)。所以我擁有越多,「我」的存在就越多。

小我經由比較而生存,別人如何看待你會變成你看待自己的方式。

如果每個人都住在豪宅裡,或是每個人都很有錢的話,你的豪宅或財富就再也無法加強你的自我感了。

你可能到時候會搬到一個簡單的小屋,放棄你的財富,重新獲得一個身份:視你自己(同時在他人眼中)為比較有靈性的人。

別人如何看待你變成了一面鏡子,告訴你:你是什麼樣子以及你是誰。小我的自我價值感,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是受限於別人眼中的你的價值。

你需要別人來給你一個自我感,而如果你所處的文化背景中,大多數的人都是把自我價值等同於你有多少和你有什麼,

而你又無法超越這個集體迷思的話,你終其一生都注定會去追求一些事物,無望地在那裡尋求你的價值和完整的自我感。

摘錄自一個新世界

每個人皆從別人的眼中來看到自己

皆由別人獲取自我感

我只是經由別人的比較界定而產生

我擁有越多東西我才越大比如房地產

我終其一生只是不斷累積我在別人眼中的價值

這真的是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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