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事物的概念
源於與另一樣事物的相對而成
根據黑格爾的理論
每種反理論都是在削弱該理論的力量
因為它讓人看到理論的漏洞

比如說把愛視作恨的相反
並給予相同重要性時
愛就會給恨沖淡

現象學則完全不同  思維並不是相對的
相對的東西已在我們的 醒覺性 中形成一體
好與壞 勿互相抗衡的力量都在一起
所以我們的說話不會矛盾

然而真正的反理論可能會帶來新的啟示
例如我發現了一些關於秩序的新觀點
其他人則說出不同的觀點
那麼他豐富了我的認知
新知識不是一個反理論不會抹煞過去的認知
而是與舊的知識結合
產生出新的認知

反理論最大的破壞力在於
我們只是憑空想像出來
而沒任何啟示或加入任何新思想
我們慣性的思考模式是 有愛一定有恨
但是否必然如此?

反理論給我們一個假象
讓我們以為自己能隨心所欲的地思考
這給我們很大的自由度
讓我們 質疑他人 破壞他人 勿須作任何有建設性的事

當我們以現象學來處理
我會把現狀 如實說出
放下思考的自由 捨棄追求不同結果的想法 向 現象 敬禮
這樣反而可以得到行動自由

反理論令我們可以自由想像一些 脫離現實 的東西
可是這樣做可以得到什麼自由?

自由是有限的
我雖然可以選擇走不同的路 但路已經擺在眼前
我雖然可以做一些違反基本事物秩序的事
但無權控制後果 因為 後果 已經決定 了
自由的代價就是要 面對 所有行為的 後果
我若能 面對 才能作出行動
我的確有自由思考很多不同的想法
可是我若去思考每一個可能性 那還剩下多少今精力去行動?

若我以現象學的精神來處理
我只會找出基本元素
還能有剩餘的能量與空間去行動
在既定的空間內我就能體會自由

有種慣常的想法是
若我長期受苦這必然是應該的
這只是把痛苦合理化 而非承認我們應該 改變現狀

我當時以為人一定要有 信仰 才會做好人
然而這不是真的
一些沒有特定信仰的人
對他人的感受反而比有信仰的人敏感
這使我懂得人與人之間真正的敬重與尊崇
並非來自明文規條 人必需愛人及尊重人

而是發自內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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